发布时间:2018-01-22 16:04:45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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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
 
    民事调解书当庭出具还是随后出具,判决书是当庭吗?
 
    回答:
 
    都不是。
 
    民事调解书是以民事当庭调解为基础。以法官面对双方当事人调解的现埸笔录为蓝本,而双方当事人的现埸调解笔录必须由当事人的双方签字、捺手印为根本的。
 
    因此,凡民事调解,功夫在现埸。重点在调解笔录上的签字。
 
    当事人双方都要认真审核调解笔录记录。
 
    凡不符合自已当时条件的语言文字,一定不能签字、捺手印。
 
    只要签字捺手印就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对于这个问题,有不少人沒有当回事。
 
    殊不知,任何人处理问题都是有倾向性的。
 
    而这个倾向性就在调解过程中的笔录记录的字里行间。且负责此记录的是法院书记员,所以民事调解的功夫放在审查调解笔录的签字捺手印上。
 
    只要不符合原意的话,一定不能签字、捺手印。
 
    只要你不签字、捺手印。就不可能产生"民事调解书"。民事调解书后发,与判决书一样,按法定程程序报批后,形成正式司法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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