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1-23 17:46:4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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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3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消息,湖北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制度违反监管规定,被中国银监会湖北监管局罚款30万元。李智勇对湖北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违法违规问题承担管理责任。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以下为处罚原文:

  湖北银监局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湖北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鄂银监罚决字〔2017〕53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个人姓名——
单位名称湖北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谌赞雄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业务制度违反监管规定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3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湖北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7年12月26日

  湖北银监局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李智勇)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鄂银监罚决字〔2017〕54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个人姓名李智勇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在湖北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业务制度违反监管规定”的违法违规问题中承担管理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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