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1-24 09:37:0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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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这个新闻挺痛心也挺无奈的一件事就是……现在这社会谁有钱给谁办事,太可恶了,中国的法律对儿童保护不周全,好多孩子无力反抗,确遭自己的父母或后妈后爸虐待致残,致命的特别多,可法律确还不了孩子公道。

  女孩琳琳出生后不久,爸妈就将她交给奶奶抚养。父母主动将她接回,可等待她的不是疼爱,而是各种虐待毒打。回到父母身边仅仅20天后,孩子就被亲生父母虐待致死,法医在她身上发现了30多处伤痕,最终确认为躯干部受外力造成肺出血导致呼吸衰竭死亡。
 
  所以犯故意伤害罪的就算有自首情节都不应该获得减刑,何况她已经致死了。前面那个交警支队长强奸致死一个女孩的也自首了,但是法院驳回了还是判了死刑。有时候法律还真的是挑人啊。
 
  当然咯,现在的法律也挺让人无语的了,特别是关于儿童的,虐童,强奸幼童,虐杀幼童,奸杀幼童!没他妈一个判的重的。我就他妈的想问问!我们中国的孩子是不是人!日他哥的,人家虐待动物都判刑,中国虐杀一个儿童才五年!还有一个不判刑!
 
  当然咯,总的来说还真的是觉得问题的关键还是怪他父亲,如果离婚了有孩子的就不要再找了,你没有资格要求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对孩子好,孩子也不会把别人当亲妈,所以那些有孩子的不要再婚了,有孩子了还离婚父母也不是什么好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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