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1-24 18:30:1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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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银监局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景阳大路支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吉银监罚决字〔2018〕1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

  姓名

  单位

  单位

  名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景阳大路支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高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未对贷款用途进行有效监控,致使信贷资金被挪用、信贷资金回流借款人账户后转存定期存单

行政处罚依据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三十九条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2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吉林银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8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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