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1970-01-01 08:00:0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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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亳州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工商银行亳州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亳银监罚决字〔2017〕7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个人姓名
单位名称工商银行亳州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王 全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与控制违规。
行政处罚依据《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九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四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二十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中国银监会亳州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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