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1-26 11:01:4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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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潍银监罚决字〔2017〕12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个人姓名
单位名称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董兴磊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贷款,违规向不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提供授信或贷款等。
行政处罚依据《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六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原由中国人民银行履行的监督管理职责的决定》,《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并处罚款12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中国银监会潍坊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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