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1-27 15:25:1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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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

  名称

  邯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郑志英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违规办理票据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21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邯郸银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8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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