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1-27 15:26:2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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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松银监罚决字〔2018〕1号)(乾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松银监罚决字〔2018〕1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乾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王天宝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违规办理资金汇划业务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5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松原银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8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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