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1-31 16:35:17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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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城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运银监罚决字〔2018〕1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个人姓名
单位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张超文
主要违规事实(案由)高管人员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履职
行政处罚依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第四十七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2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运城银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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