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2-01 14:38:5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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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银监局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吉银监罚决字〔2018〕6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

  姓名

  单位

  单位

  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主要负责人姓名

杨香军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不按照规定报送案件信息。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吉林银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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