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2-02 17:08:4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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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民生银行 广州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银监罚决字〔2018〕2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

  单位

  名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黄红日

案由

  未及时报送案件风险信息及案件信息;内部控制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及登记办法》(银监发〔2010〕111号)第三条、第六条、第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银监发〔2014〕40号)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业务和员工行为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14〕57号)第二点,《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基层营业机构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13〕245号)第三点,《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排查管理办法》(银监办发〔2014〕247号)第五条、第十三条,《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中国银监会令2007年第6号)第十六条、《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银监发〔2005〕17号)第六条等有关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40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中国银监会广东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8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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