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2-02 14:57:1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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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销售旺季来临,两家定位及产品包装相似的曲奇饼干品牌在商场上的“战争”蔓延到了法庭上。

  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区法院审理了丹麦蓝罐曲奇起诉皇冠丹麦曲奇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一审判决被告尤益嘉公司(皇冠丹麦曲奇在华的总经销商)停止虚假宣传、登报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丹麦奇新蓝罐公司经济损失200万元及诉讼合理支出4万元。目前被告已提出上诉。

  业内人士指出,如果石景山法院的判决得以执行,尤益嘉对一审判决没有提请上诉或上诉失败,那么直接的影响是皇冠丹麦曲奇的品牌形象遭受致命打击。

  “李鬼”与“李逵”

  丹麦蓝罐曲奇和皇冠丹麦曲奇其实积怨已久,甚至更早以前就已起诉并对簿公堂。

  2016年1月,北京市高级法院公布的《尤益嘉(上海)食品商贸有限公司与丹麦奇新蓝罐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结果显示,尤益嘉(上海)食品商贸有限公司因与丹麦奇新蓝罐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民事裁定,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中被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在原裁定中,丹麦奇新蓝罐有限公司起诉尤益嘉公司作为被控侵权产品的中国进口商及经销商,采用了不正当竞争方式从事市场交易及宣传,具体表现为:一、被控侵权产品使用了与奇新蓝罐公司近似的包装装潢;二、尤益嘉公司采用虚假宣传方式对被控侵权产品进行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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