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2-05 18:09:2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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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名称卓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师尚元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违规发放贷款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2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乌兰察布银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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