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2-07 11:15:2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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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海市商业银行天津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王希峰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贷款转存保证金存款
行政处罚依据《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第四十一条,《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案件风险提示的通知》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2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天津银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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