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2-07 11:30:19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天津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天津市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津银监罚决字〔2018〕11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全称个人姓名
单 位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天津市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刘文平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收取融资顾问费质价不符
行政处罚依据《商业银行法》第五条,《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第二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2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天津银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8年1月12日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