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2-09 17:42:57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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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保姆纵火案已经过去232天。

2018年2月9日上午,轰动全国的杭州保姆纵火案在杭州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杭州中院)第二法庭公开宣判,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莫焕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纵火保姆称有施救行为,竭力争取轻判

2017年6月22日,因欠下巨额赌债,保姆莫焕晶想趁男雇主不在家时,自导自演一出“放火再救火”邀功的戏码,方便开口向雇主借钱。不料火势失控,莫焕晶逃生,女雇主朱小贞和三个未成年子女葬身火海,造成经济损失攻击257万元。

2018年2月1日,杭州中院对“蓝色钱江622保姆纵火案”进行了一场近12小时的公开审理。在庭审中,被告人莫焕晶痛哭不已,辩称自己“从来没有想过要去伤害朱小贞等被害人”。

被告人莫焕晶的律师表示,莫焕晶从绍兴、上海三位雇主家盗窃的财物均已退还,且盗窃事实是主动交代,构成自首;对于放火罪,认为莫焕晶没有放火动机,不想造成火灾以及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且莫焕晶在着火后,积极灭火救人并非逃离现场,竭力为莫焕晶争取轻判。

法院判决:保姆系故意纵火,报警并无实际价值

在判决中,杭州中院否定了被告一方所提莫焕晶无放火故意和积极施救的辩解和辩护意见。

经查,案发前莫焕晶通过手机搜索“家里火灾赔偿吗”“起火原因鉴定”“睡到半夜家里无端着火了”“沙发突然着火”“放火要坐牢吗”“家里窗帘突然着火”“火灾起点原因容易查吗”等信息,反映其有明显的放火预谋。

莫焕晶归案后均供认,其点火的时间为4时55分左右,其用打火机两次点书本,在第一次未点燃封皮后又点燃书的内页,看到书燃起火星后将书本扔在布艺沙发上,随后沙发、窗帘被迅速引燃。故莫焕晶在案发前多次搜索与放火相关的信息,案发时点燃书本,并将已引燃的书本扔掷在易燃物上,引发大火,显系故意放火,辩护人所提莫焕晶无放火故意的辩护意见与查明的事实不符,不予采纳。

另外,在案证据虽然证明莫焕晶放火后有报警行为,但是其报警时距其放火已长达约15分钟,且在其报警6分多钟前,朱小贞及其他群众均已报警,故其报警并无实际价值。在案证据亦证明,莫焕晶在放火前并未采取任何灭火或控制火势的措施,放火之后也未及时对四名被害人施以援手,其所提在火势蔓延时曾用榔头敲击玻璃与相应位置玻璃无明显敲击痕迹的情况不符,故莫焕晶及其辩护人所提莫积极施救的辩解及辩护意见均不能成立,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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