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2-26 16:54:37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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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了一起涉及46名被害人的诈骗案。3名嫌疑人上演一出“双面诈骗”的戏码,一方面谎称帮客户银行储蓄卡“制造”理想流水记录,获取客户银行卡及个人信息绑定第三方支付平台,另一方面将非法获取的克隆上的钱转移至上述银行储蓄卡,通过这种非法手段在广州、阳江等地套现88万余元。3人最终锒铛入狱,主犯谢某斌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

  骗取银行卡绑定支付平台

  再利用这些银行卡“过账”

  2015年12月7日,市民张女士向银行方面报称,她人在广州,所持银行卡却被他人在清远市一家电信营业厅冒取了8221余元。11天后,同样的事情发生在市民祝先生身上。祝先生的银行卡被别人在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某超市冒取人民币9982元。

  在1个月时间内,这样的报案接二连三发生。

  原来,从2015年10月起,被告人谢某斌以办理贷款为由,谎称能帮客户给银行卡制造理想流水,从而获取持卡人身份信息、实名登记的电话卡等,将银行卡及个人资料绑定POS机,并在第三方支付平台注册。随后,谢某斌找来“中介”提供非法克隆,纠集两名同伙张某华、陈某强,在广州、阳江等地使用刷卡器、蓝牙刷卡机,将克隆内的钱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移至前述客户的银行储蓄卡并取现。

  利用这种“双面”诈骗手段,谢某斌等3人在1个月时间内疯狂套现88万元。2015年12月18日凌晨,谢某斌等3人驾车途经东莞市虎门渡口收费站时,因形迹可疑被民警盘查,随后警方在谢某斌的车辆及住所内缴获银行卡211张、刷卡器178个、手机卡85张等作案物品。

另一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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