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2-14 09:41:37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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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豫银监罚决字〔2018〕10号)(郑蕊艳)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豫银监罚决字〔2018〕10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个人姓名郑蕊艳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对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花园路支行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负有管理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0〕1号)第四条、第九条,《关于进一步防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证券公司业务往来相关风险的通知》(银监发〔2006〕97号)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5万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河南银监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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