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2-14 09:44:0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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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豫银监罚决字〔2018〕5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绿城支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豫银监罚决字〔2018〕5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个人姓名
单位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绿城支行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苏玲玲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贷后管理未尽职,未有效监控信贷资金使用情况。
行政处罚依据《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0年第1号)第九条第三款,《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银监发〔2004〕51号)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30万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河南银监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2018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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