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2-14 09:48:0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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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黄志忠)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通银监罚决字〔2018〕02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

  姓名

  黄志忠

  单位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对交行通化分行贷后管理未尽职,信贷资金被挪作他用负领导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二十二条、二十六条,《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二十四条、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四十八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通化银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8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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