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2-14 09:48:3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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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通银监罚决字〔2018〕01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

  姓名

  单位

  单位

  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黄志忠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贷后管理未尽职,信贷资金被挪作他用

行政处罚依据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二十二条、二十六条,《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二十四条、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四十六条第(五)项、四十八条第(一)项

行政处罚决定处罚款30万元;责令该行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通化银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8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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