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2-14 09:48:3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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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聊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聊银监罚决字〔2018〕1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个人姓名
单位名称聊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颜景元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同业之间通过券商渠道互存非银协议存款,虚增同业存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2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中国银监会聊城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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