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2-14 09:48:57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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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蔡庆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湛银监罚决字〔2018〕2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蔡庆一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案由

  对中国农业银行湛江分行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行为负领导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第十五条,《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行政处罚决定

  取消银行业金融机构董(理)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3年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监会湛江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8年2月5日

另一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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