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2-14 09:57:5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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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信息港消息 近日,上海银监局公布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民生银行上海分行的主要负责人为欧阳勇,该分行存在以下违法违规事实:

  1. 2015年,该分行向XX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未用于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周转。2. 该分行对XX公司等特定模式项下的业务,降低信贷条件发放贷款。3. 该分行在配合监管部门核查中,隐瞒重要事实及文件资料。

  据悉,对贷款进行“三查”一直以来都是银行信贷业务中的重点。在此前银监会公布的《2018年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工作要点》中,整治违规开展存贷业务也是银监会2018年的工作重点之一,其中就提及了贷款三查严重不尽职,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或股权投资,违规通过理财产品、同业业务倒存,虚增存款规模等。

  此前,民生银行天津分行因贷后管理失职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共被处以60万元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五条,上海银监局决定对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责令改正,罚款合计120万。

    与此同时,由于违法违规发放贷款,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也收到上海银监局的罚单。2013年,上汽通用汽车金融向借款人XX公司发放贷款用于展厅项目建设,截至检查期末,该项目用地不符合国家土地管理规定,被银监局被责令改正,并罚款50万。

    附公告截图:

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违规发放贷款 被银监局罚1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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