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2-14 10:00:03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天津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津银监罚决字〔2018〕28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全称个人姓名
单 位名称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冯丹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贷后管理失职、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
行政处罚依据《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2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天津银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8年1月31日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