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3-03 14:31:0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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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国税地税势在必行,上调个税起征点需综合考虑

继致公党中央、农工党中央提出以家庭征收个税的提案后,今年全国工商联对于个税降低税负也有提案。

记者了解到,今年全国工商联将向全国政协提出《关于进一步推进税制改革的提案》,建议个税起征点从目前的3500元提升至7000元,并提高个人自行纳税申报起征点,由目前12万元再提升至24万元。降低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建议从3%~45%降至3%~30%以下。 同时,建议.国税、地税合并。他们的理由是,这样既有利于政府减少税务监管的投入,还可以降低企业因现行国、地税分立体系而产生的多头管理的成本等。

说实话,这并不是什么新话题,个税起征点自不必说,前些年几乎每会必提。近年来,随着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提这个问题的明显减少了。但是,国税和地税两套机构合并的问题,则仍然受到各方关注,相关的意见和建议,也是时常可以见到。 事实也是,为了适应分税制改革而分设的国地税两套机构,实质从分设时,就受到很多人的质疑和批评,一些地方甚至顶着强大的压力拖着不分设,如浙江省就拖了有一年多。

我们说,在当时地方政府在财税问题上普遍搞“藏富于民”,该收的税不收,导致中央财政空虚,为了增强中央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集中更多财力办大事的特殊背景下,推行分税制改革,并将税种分成中央税、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且通过分设两磁税务机构的方式征收,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分设25年来,其弊端也在逐步暴露。尤其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已经向纵深推进的情况下,再将税务征收由两套机构来完成,是不恰当、不合适、不符合改革要求的。否则,不仅征税成本极高,对企业的干扰也非常明显,加上各种腐败,必须合并才能化解征税过程中的许多矛盾。在这样的情况下,提出合并的建议,是非常必要和紧迫的。 至于提高个税起征点,笔者认为,在经历了多次提高以后,起征点已经不是个税的主要矛盾,而是按什么征收的问题。尤其能否实行按家庭征收,对个税作用更为重要。因为,很多家庭存在着一家人收入水平相关悬殊,甚至有很多家庭一人拿工资、多人下岗的现象。在这样的情况下,只有实行以家庭为基础的个税征收,才会起到更好的作用。同时,如何消除个税征收中的灰色地带、黑色收入等,也是一个问题。因为,体制外的收入实在太多,如果不能有效纳入到个税征收范围,个人所得税就只能是工薪税,解决不了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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