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3-07 14:09: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就在3月4日吹风会上,人大发言人张业就房地产税的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他说“房地产税立法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加快房地产税立法是党中央提出的重要任务,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牵头组织起草,目前正在加快起草完善法律草案、重要问题的论证、内部征求意见等方面的工作,争取早日完成提请常委会初次审议的准备工作。”

人大发言人张业用详尽的话语,向大家展示了房地产税目前的进展情况。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牵的头,目前正处于加快进行起草完善草案、重要论证工作、内部征求意见等工作,甚至连提请常委会初审的程序也没进行。所以,至少在短期内房地产税要想推出还不够成熟。

实际上,早在前几年上海、重庆就已经开始作为房地产税的开征试点,结果效果不彰,没有在全国各城市推广。原因是上海方面只对达到一定面积的增量房产征收房地产税。而重庆方面则只对存量、增量独栋别墅以及新购房档商品房征收,而且税率也只有不到0.5%~1.2%。如此轻的税赋,房地产税即使开征,也远达不到目标。

那么,开征房产税究竟想要达到什么目标呢?一是可增加地方政府财政收入,降低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二是调节社会贫富差距,通常国外房地产税主要是由富人承担。三是调控房价,遏制投机。因为房产税是在房屋保有环节征税,对囤积多套房产的炒房者具有较强的杀伤力。

应该说,关于增收房地产税已喊了多年,但却迟迟没有大规模推进,这里面存在着棘手问题:第一,开征房产税会涉及到诸多法律问题。如70年产权的问题如何解决。如果要增加房地产税,以前的税法如何合并增减?目前,在中国房地产领域已经存在诸多税费的情况下,在立法上如何协调增减,既要达到保有环节遏制房产投机,又要减轻刚需购房者在购买首套房产时的压力。

第二,分税制改革的问题。自从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我们国家是中央拿大头,地方政府拿小头,但对于地方政府来说,由于“责权不匹配”,常常是入不敷出,而自从有了土地财政,卖地收入开始归地方了。而现在如果要推出房产税,就先要重新调节中央与地方的税制分配的问题,起码要让地方政府感到“责权大体相配”。

第三,信息征信系统还有待完善。前些年媒体不断曝光“房叔”、“房嫂”,这也只是揭示出一些住房“大户”们的冰山一角。住建部曾表示要将40个重点城市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并表示“各省区市及其他城市也在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争取早日实现各城市房地产信息联网。但现然看来,短期内个人住房征信系统还在开发之中,这个系统还有待完善。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