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3-09 20:54:4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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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目前,被关闭的银行有三家:1998年的海南发展银行,2001年汕头商业银行被停业整顿,2012年河北省肃宁县尚村农村信用合作社成为全国首个被批准破产并正式进入司法程序的农村信用合作社。但这都是我国《存款保险条例》(2015年5月1日开始实施)实施之前被关闭或破产的银行,几乎都是依据当时的仅有的《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零散法条来开展的。。那么,如果现在小银行破产了,客户的钱会去哪里呢?因为至今还没有银行根据《存款保险条例》破产的先例,所以只能按照《存款保险条例》的理解予以解读。
 
    01
 
    根据《存款保险条例》理解,银行因经营不善导致严重资不抵债或其它重大风险时,一般不是直接宣布破产。而一般还要通过停业整顿、被接管和被收购重组三个阶段。如果前三个步骤都没实现的,最后才是宣布破产解散。对于停业整顿期间,经营状况得到改善,达到重新开业条件的,可以继续经营。因投保人(银行)的资产大部分表现为贷款,不可能短时间就可以收回,所以一般应该选择收购重组,而不是破产解散。当然,如果没有其它合格的投保人(银行)愿意收购,也就只能破产解散了。
 
    02
 
    停业整顿、被接管、被收购重组、破产解散中,客户的钱分别会去哪儿呢?
 
    停业整顿期间,主要是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银监会以及央行指导投保人银行对不良资产的优化和改善,以及内部治理,争取实现和达到重新开业条件。所以,主要是对不良贷款的收回和消化,对于客户存款应该还是暂时留存于开户行。
 
    当投保人银行发生被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接管时,存款人有权要求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在本条例规定的限额内,使用存款保险基金偿付存款人的被保险存款。即本金和利息合计最高赔付50万。客户受偿后,其存款的所有权自然归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所有。
 
    收购重组后,客户的钱取哪儿?收购重组是指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委托其它合格投保人银行在本条例规定的限额内代为偿付被保险存款;或者为其它合格投保人银行提供担保、损失分摊或者资金支持,以促成收购行为,承担被接管、被撤销或者申请破产的投保人银行的全部或部分业务、资产和负债。所以,收购重组后,客户的资金要么因为得到赔付而成为新投保人银行的资产,要么被转移到新的投保人银行,继续以存款形式存在,只是换了“东家”而已。
 
    银行破产解散,客户资金去哪儿?由于投保人银行为本行存款购买了保险,当银行申请破产时,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就会以接管者的身份,配合法院对破产银行的财产进行清算。客户存款在50万或以下的,会得到全额赔付,超过部分则从投保人银行清算财产中受偿。既然银行宣布破产解散,财产清算,客户受偿后,存款也就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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