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3-11 15:35:1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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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所谓的“996”工作制是相对于“朝九晚五”的八小时工作制来说的。但在实际生活中,八小时工作制的企业很多并不是下午五点就下班了。

    银行信息港的小伙伴所经历过的企业,基本都会把中间12:00-13:00的午休时间除去不算在工作时间内,所以正常下班是下午六点,因此如果不算加班的话,“朝九晚六”才是大多数一线城市普通白领的正常工作时间。
 
    这样来做对比,“996”的工作制平均每天多出三个小时的工作时间,而不是有一些评论写的每天多出四个小时。
 
    另外想说一下关于备受争议的劳动法。很多人都是拿八小时的固定工时来做对比的,但忽略了劳动法还有一种关于“不定时工作制”,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弹性工时的规定。
 
    阿里、腾讯、华为等公司占比相当大一部分的员工都是技术人员,这类型IT工作者和公司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几乎都是不定时工作制的,不光是上述这几个大公司是这样,中小型互联网企业的程序员和项目人员们也都是如此。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弹性工作制”就属于上条法律中的“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所以像阿里、腾讯和华为这种大型的知名企业,显然都在当地的劳动部门有过相关备案,是允许执行弹性工时的。对于弹性工作制的“弹性”限度,考虑到各企业要求的不同,《劳动法》并没有作明确限制。经过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工作时间不固定,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来计算,因此,不受标准工作时间(每天8小时)的限制,超过8小时的工作不视为延长工作时间,不算加班加点。
 
    根据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的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不适用延长工作时间发放加班工资的规定。
 
    虽然说阿里、华为和腾讯等互联网企业的“996”听起来很残酷,不人性化,但从实际的工作情况看,并不是每个人,每一天一直都是这样的高压工作状态,这都是根据项目情况来看的。
 
    当项目紧张的时候,可能会有一段时间工作压力大,时间长,但当项目结束以后,大多数员工还是能回到正常的工作时间范围内的。
 
    不然长期这种高强度状态,有多少人能吃得消呢?更何况这些大型互联网企业给予员工的薪资待遇和福利都相当不错,不然也不会每年都有这么多人想去这些企业工作,里面的工作人员也不傻,如果给钱少还这么累,为什么不跳槽呢?所以在里面心甘情愿工作的人,都是认为付出和回报是成正比的。
 
    外媒对中国的这种现象引起争论和重视,其实也是变相证明中国企业在世界上的位置和影响力越来越大了,引起了西方国家的恐慌,担心中国超越了自己。毕竟中国人的勤劳和智慧,是全世界闻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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