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3-20 17:09:5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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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问题在客观上不可能存在,因此虚拟得有些离谱,但如果真正发生了,工伤补偿和单位补偿并不矛盾。
 
    工伤与非因工伤的区别。所谓工伤是指在工作单位工作或去工作单位上班和从工作单位下班的途中受伤,视为工伤。
 
    非因公工伤与此无关。
 
    假设一个农民工巳经缴纳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刚到一个企业上班,在下班的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致使该农民工致残。
 
    在治疗过程中,该农民工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合作医疗保险)报销了50%的住院费用,又用大额二次报销了50%住院费用。
 
    而工伤农民工在企业上班,并发生了工伤事故。
 
    这种情况只有工伤农民缴纳了工伤保险的条件下可以直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该农民工企业沒有缴纳工伤保险(社会保险"六险″),该农民工就不能享受工伤待遇(注意:对工伤职工只有国家、企业依法给予的工伤补偿金,沒有赔偿金,并享受终身)。
 
    因此,工伤农民享受合作医疗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后,不能向用工单位索赔。这不是工伤,且用工单位沒有为其缴纳"六险"。否则,不可能从合作医疗(原来叫新农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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