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3-22 10:10:0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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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信息港消息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营业管理部公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沈银营罚字【2018】105号-119号),其中,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与沈阳于洪永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均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依据相关规定,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营业管理部决定,对丹东银行沈阳分行、于洪永安村镇银行予以警告并处以罚款3万元。

    此外,由于违反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中国银行江苏分行被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罚款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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