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3-22 10:22:0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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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董程鹏)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阜银监罚决字〔2018〕02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董程鹏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对阜新银行违规变更股权、注册资本负有直接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并罚款五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阜新银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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