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02 14:48:4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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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

    工伤鉴定已出,单位不领取又表示不回复,需要重新鉴定,这样15天的时效如何计算?
 
    银行信息港回答:
 
    从你接到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通知之日算起。
 
    如果是单位不服,单位可以在接到通知(电话通知、书面通知均可)的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复查鉴定的申请。
 
    单位可以不去领取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或处)办公室的鉴定结果,但这并不影响你的鉴定结论。
 
    如果单位在15日内向省级人社厅工伤保险处或局提出工伤复查申请,即进入复查程序;如果单位在15日内沒有提出复查申请,鉴定结果生效。
 
    对于工伤鉴定而言,法定条件十分苛刻。
 
    且只有设区(县)的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才有鉴定权。
 
    在一般情况下,工伤鉴定结果对单位是沒有影响的,因为工伤的伤残等级是工伤当事人获得国家工伤保险金的法定条件,而这笔钱是由国家工伤保险中心从国家工伤保险金专项资金中支出的,与企业沒有关系。
 
    单位对工伤鉴定不服,只能说明企业对工伤保险知识欠缺而巳。当事人完全可以不予理会,并可以告诉单位,这是工伤,国家管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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