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04 13:11:3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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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

  名称

凉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薛永刚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到位等。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4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乌兰察布银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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