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04 13:13:3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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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信息港消息 3月28日,乌兰察布银监分局公布了对凉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内蒙古察哈尔右翼前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王爱军的行政处罚书(乌银监罚〔2015〕22、23和26号)。上述单位及个人均因贷款类业务违规,被罚共76万。

  该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对于凉城县农信联社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到位等,乌兰察布银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处以罚款40万。

    据悉,贷款“三查”制度是指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通过实施贷款“三查”,有利于贷款人较为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借款人经营状况以及贷款的风险情况,及时发现风险隐患,采取相应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保障银行信贷资金安全。

  对于察右前旗农商银行、王爱军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等,乌兰察布银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等规定,对察右前旗农商银行处以罚款30万;对该行主要负责人王爱军予以警告,罚款6万。

    此前2月1日,察右前旗农商银行因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等被罚20万元。

    资料显示,1998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参照国际惯例,结合中国国情,制定了《贷款分类指导原则》,要求商业银行依据借款人的实际还款能力进行贷款质量的五级分类,即按风险程度将贷款划分为五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后三种为不良贷款。

   附公告截图:

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等违规 察右前旗农商银行等被罚

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等违规 察右前旗农商银行等被罚

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等违规 察右前旗农商银行等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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