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11 17:45: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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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言说得好:物以稀为贵,人以熟为宝。然而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社会上出现一些专门拿熟人下手谋取利益的行为,即“杀熟”。互联网也不能幸免。不知不觉中,本该造福于民的大数据技术,成了部分互联网企业“杀熟”宰客的帮凶。

  “杀熟”不“杀生”

  近日,有网友爆料在某网购平台上遭遇“杀熟”的堵心事:“之前为了省运费和享受折扣,一直都是年年花钱充会员,结果昨天跟同事一起买纸巾的时候发现,同一款纸巾,同事(非会员)手机上显示原价49.9元、特价39.9元,而我的手机则显示原价49.9元、会员价44.9元……”

  无独有偶,前段时间,微博网友“廖师傅”爆料称,他经常通过某旅行服务网站预订特定酒店的房间,价格一直保持在380元-400元。偶然一次,他通过酒店前台了解到,该房间淡季的价格仅为300元左右。消息在网上发布后引发热议,不少网友纷纷表示有类似经历。

  据了解,此类“杀熟”的网络平台消费涉及打车、购票、订房等。它们之所以“一杀即得”,是因为它们掌握了消费者的大数据,知道从哪里下手。对陌生人,因为无此便利,只得先放过一马,“杀熟”不“杀生”。

  大数据“杀熟”是指同样的商品或服务,老客户看到的价格反而比新客户要贵出许多的现象。这一现象已持续多年。有数据显示,国外一些网站早就有大数据“杀熟”的现象。近日有媒体对2008名受访者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51.3%的受访者遇到过互联网企业利用大数据“杀熟”的情况。

  “懂你”才“伤你”

  有网友调侃:“优秀的互联网企业,都会使用大数据;而大数据的功能之一就是杀熟。”技术是个中性词,但由技术的滥用而引发的道德、法律问题需要社会各界正视。

  大数据让电商更“懂你”,也更容易“伤你”。比如,电商通过对顾客的碎片数据进行分析,为消费者画像,进而精准提供服务。这对于买卖双方都有一定的益处。但是,当大数据的运用过界,侵犯到消费者隐私并且以此谋取不正当利益时,却不能以“精准营销”作为遮羞布。

  知名经济学者、财经评论家郭凡礼认为,大数据“杀熟”反映了在大数据时代,科技公司通过技术和网络垄断地位,对消费者形成信息孤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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