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16 10:52:1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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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商银行陷 多事之秋 IPO上市步伐还能如期推进吗?

  与宝能的 旧账 被重翻、 踩雷 中城建债券违约、屡收罚单、前高管贪污案落下 实锤 ……正值恢复A股发行审查之际,浙商银行(4.73 +0.00%)却陷入 多事之秋 。这样的浙商银行,其上市步伐还能如期推进吗?

  被指 违规出资

  在港漂银行回 娘家 浪潮下,浙商银行也加入A股IPO大军。但值得玩味的是,浙商银行赴港IPO时曾出现的尴尬,再次出现在其 回A 之路上。

  近日,万科独董、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所研究员刘姝威连发数篇文章 怒怼 宝能,指责其控股南玻、举牌万科和格力等行为是动用巨额保险资金和银行资金损害实体经济。

  对于其中的银行资金,刘姝威着重点名了浙商银行,其认为这是一笔 违规出资 。

  据刘姝威所述,浙商银行于2015年11月以理财产品作为优先级资金与宝能出资作为劣后级资金,以2倍杠杆,共同成立资产管理计划,然后,把资产管理计划的全部资金注入钜盛华。收到资金后,钜盛华把一部分资金作为劣后级资金,按1∶2的配资比例与来自其他银行的理财资金共同成立9个资管计划,收购万科10.39%的股份;把剩余资金用于受让4个自然人独资企业股东持有前海人寿的股份。然后,该4个自然人独资企业股东把这部分资金又转给宝能及其一致行动人。

  记者注意到,此次并非是刘姝威第一次提出相关质疑,她曾在1月底时公开发文直指浙商银行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 《通知》 ),将商业银行理财资金作为资产管理计划的劣后级资金购买二级市场股票,并且通过受让4家企业持有前海人寿的股权,将宝能投资的67.1亿元劣后级资金全部返还宝能投资,由此造成商业银行理财资金的敞口风险达到100%。

  《国际金融报》记者进一步查询了解到,《通知》第四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坚持审慎、稳健的原则对理财资金进行投资管理,不得投资于可能造成本金重大损失的高风险金融产品,以及结构过于复杂的金融产品。

  那么,浙商银行上述出资真的是 违规出资 吗?

  对此,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银行研究中心研究员游春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浙商银行是否违反商业银行法,关键还是看监管机构如何认定。而作为一家独立自主经营的股份制银行,浙商银行也应该了解合规经营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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