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17 17:00:5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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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发生了不止一起这样的事件,那就说明后面有一个很大的市场,也就是说被冒名顶替的恐怕不只是发现的这几起。九十年初,与现在不同,在那个年代中专师范(包分配工作)非常吃香,考上的难度甚至不亚于现在的名牌大学,许多优秀的学生第一目标都是上中专,甚至放弃上高中而去复习!
 
  2017年,荆高峰意外获悉,一名与她同名同姓的“荆高峰”在三原县一家幼儿园担任园长。后经照片辨认,荆高峰指认该名园长“荆高峰”实为自己的初中同学李敏,而“荆高峰”已于三年前从幼儿园园长岗位调赴三原县教育局机关工作。荆高峰遂质疑李敏20年前冒用自己的身份,并顶替了学籍。
 
  当年操作这一切的人应该追责,当年16左右的李敏可能也是没有办法,但是后来自己有能力了还不知悔改反而继续使用别人的身份,也没有看出有一点悔意,最后想用钱解决问题,也没有认识到对高荆峰造成了多大的影响!
 
  不过个人觉得……冒用别人20年首先要支付冒用费用吧?然后国家被这个人骗了20年了,领了20年的工资,这个工资不该退嘛?说白了这就是一种诈骗,诈骗国家20年?按照诈骗罪该怎么处置呢?如果都这样那以后大家都来冒用下,都来这么一下,岂不是国家可以随便被骗啦?
 
  以前这种事不是个例,有点关系的,都这样。我也是参加工作十几年后听我们教育局的局长说起,他也办过这事,有些内疚,才想起当年的我也可能被人顶替了。李敏及其父母以及当年帮助其冒用身份的所有人都应被追责,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李敏有一句话也算是说对了:“我也是受害人”。面对这样的结果,其父母恐怕要悔不当初了。此事再次告诫我们: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不当得利总是要还的,罪恶总是要被清算的,只争来早与来迟罢了!
 
  冒名顶替时已经16岁,已为成年。就这还是一个党员,如果教育局接受他辞职,就是变相包庇。冒名顶替者是很明显的犯罪,更有损党风党纪,岂能由教育局包庇。请不要轻易处理这件事情,她骗了教育局,骗了党20年,教育局不脸红吗,请不要愚弄受害人,也不要愚弄广大网民。查处的重点不是冒名者本人,而是当初办成这一件事的整个链条上的人,只要这样的人和链条存在,就还会有人被坑。冒名者的一切所得,应划归被冒名者,包括其名下的房产、存款、退休的所有待遇、冒名这么多年的每月工资所得。如果不承担刑事罪责,我就必须说:这个社会的确是骗子的天堂,最劣等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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