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1970-01-01 08:00:0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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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信息港消息 4月20日,上海银监局公布对上海闵行上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处罚。

  根据处罚信息显示,2016年至2017年,上海闵行上银村镇银行为严格审查票据贸易背景真实性,办理了部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业务,上海银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责令闵行上银村镇银行改正,并处罚款30万元。

  上海闵行上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2月16日在上海市工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张宏彪,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办理国内结算;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等。2017年12月31日由上海银监局批准可变更注册资本至2.5亿元。

闵行上银办理部分无真实背景票据业务 被罚款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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