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24 11:06:0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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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豫银监罚决字〔2018〕39号)(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豫银监罚决字〔2018〕39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个人姓名
单位名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赵宇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违规隐匿不良资产,掩盖真实风险。
行政处罚依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监管办法》(银监发〔2014〕41号)第三十四条、第八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40万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河南银监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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