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29 14:57:5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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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有意义。

    因为住房公积金不归银行管理,归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建设银行开设的住房公积金专用帐户,只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才有资格和权力支配此钱。
 
    因此,补离职证明,只能证明当事人辞职离开了该公司和该公司及个人不再缴纳住房公积金。并不能证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意当事人提取公积金。因为提取住房是有法定条件的。
 
    这个法定条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
 
    具体是:在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条件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根据当事人沒有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和装修大修住房的条件下,隔几年对当事人的住房公积金本金及利息进行一次清退,或当事人退休、去世后可以一次性提取全部住房公积金本金及利息。
 
    所以,辞职两个月以后,回公司补辞职证明不能领取住房公积金,不符合清退住房公积金的法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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