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29 20:15:16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霸王条款”才是真正扰乱社会治安的原凶!而习惯,就是奴性之源!

什么是“奴性”:一个人屈服于“霸王条款”那叫无奈,而一个群体习惯了霸王条款那就是奴性了!想知道我们今天是不是被群体奴性化了,那就要看看到底有多少人对“霸王条款”说“ 不!”了。

“规定”两个字本应是企业给自己员工立的规矩,但他们的却恰恰相反,公司“规定”是为消费者立的。

几十年来中国的服务业,利用对消费者的刚需出台了大量的单方“规定”,很多“规定”都帮他们大赚特赚捞了个钵满盆满。“规定”中的“霸王条款”,消费者是无法选择的,否则人家有权拒绝“为人民服务”。

比如消费者在退换火车🚉票和飞机✈票的环节上,那些利用服务捞金的中介机构,是从不放过消费者的失误的。

然而更可恨的是,他们把由消费者失误,当成是主营业的务收入之一。按说服务收费是应该的,但要是志在赚取消费者的堵心钱,那就是王八蛋的行为了。

“霸王条款”利用了人们对“通知”及“规定”的误解!

多年来,我国的消费者对“规定 ” 两个字一直存有误区,很消费者误认为“规定”是政府行为,从而放弃了自己的权力。

迄今为止很多人依然把“公众通知”理解为“公众通造”或者是“公告”。其实这是中国汉字的一个小常识,“通知”是任何一个商业机构可以发布的,“通造”是政府某个部门才有使用的,而“公告”是国家政府使用的,应用的权限截然不同。

那些不良的服务机构,恰恰就利用了这个微妙的误区,错误的将消费者引向了无条件的服从。

最点型的案例就是,消费者出远门时候,会常常遇到列车或航班误点的事儿,给消费者带来了诸多的不便及不同程度经济损失,但伟大的消费者们依然会一次次的理解和原谅了他们。可是,在消费者退票或改乘等问题上,却遭到他们“规定”中的“霸王条款”无情的处罚!

“霸王条款”利用了严谨的法律程序!

“霸王条款”利用了消费者的误解和无奈,没人愿意让自己卷入一场不见尽头的官司。制定“霸王条款”的人,恰恰利用了消费者的这个心里,精心为消费者设计了一个又一个的“ 坑 ”。

他们认定了:就算你知道了我在“坑”你,又能怎么样,有本事你去法院告我呀!

一但他们遇到“吃生米的”,立刻会换上一副嘴脸,把经过培训的专职人员推到前台,用他们独有的热情来感化你,并满足你的部分要求,你看你看你看又“摆平”了一个!

“霸王条款”是真正扰乱社会治安的原凶!

自人类有了独立思想以来,一直在寻求着公平、公正、公开及自由平等的方式。而“霸王条款”恰恰就是制造和引发社会矛盾的原凶。往小了说,它堵了消费者的心,往大了说它抑制了社会向着文明的发展。

更可恨是,竟然有人自干为“霸王条款”的奴隶,以为这什做自己就可以逃过劫难,直到有一天残酷的事实摆在他们面前时,才想起扇自己的脸。

有句顺口溜“人在江湖飘,怎能不挨刀”,在“霸王条款”面前没有人可以每次都能绕开那些“坑”,无论是何等身地位的人,即使是那些“霸王条款” 的缔造者们也不能,除非他不食人间烟火!

然而,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霸王条款”,而是那些习惯了“霸王条款”而表现出“奴性”的人!

朋友们,让我们一起来对“霸王条款”说“不”吧!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