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5-04 15:33:1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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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外都得靠朋友,无非好朋友坏朋友,不能把朋友一下子都归类到负面清单里。即便是失败时候没来往的朋友,也大多是因为真的没有什么事可以来往,我就不信,你去找他吃饭,他不给你吃?你要是天天找人吃饭,人家也是要陪自家人的,当然不应该也不可能天天陪你吃饭。

    关于这个问题,我是感触很深的,因为我被一个高中同学害过。不过,出外靠朋友,我们不能笼统地说亲戚朋友,这里的规范说法应该是过去的亲戚朋友,对于我来说,主要是亲戚和老乡。
 
    我知道,我在这里回答,也一定是有亲戚老乡看到的。但我的情况还不一样,在亲戚老乡眼中,我还没破产过,我倒是成为“坏人”过。事实上,由于被亲戚老乡的原因,我已经破产过几个事情了。不是因为亲戚老乡不好,而是因为他们实在适应不了公司化的管理。所以,以后要坚守原则,对待亲戚老乡,态度要好,需要支持的,根据亲疏远近都要支持,但不能把亲戚老乡放到自己的事业里,除非他们严格遵守公司纪律,接受规范地考核,而不是一味“讲人情”,要求特殊照顾。
 
    银行信息港先回答题主的问题吧,如果我破产再重启,我还是会对待亲戚老乡一样的。所谓一样,就是按规矩办事,有亲戚老乡,能接待的,一定高规格接待。但要讲人情给照顾,放到自己的公司体系里,破坏公司的正常运营,肯定是坚决杜绝。
 
    实际上,亲戚老乡中,真正害了我的,主观上恶意害我的人,也就一个,是我的高中同班,姓陈,叫陈克翔,差点害的我家破人亡。此人现在红星美凯龙的上海工作,去年好像还负责到山东长青地区考察项目。对于此人,我肯定是这辈子都要报仇的。当然是在法律的框架之下。
 
    不能因为这一个人,就伤了所有的亲戚老乡。但此人手段之卑劣,实在不是我们这样正常做事的人能够对付的。本想找个律师,可惜太忙了,即便真的把这个人绳之以法了,也无法弥补自己的损失。那暂时还不如不浪费自己的时间。不过,为了防止这个人继续作恶,我已经告诉我江苏的一些朋友,不要再听此人的招摇撞骗,否则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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