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5-04 16:17:4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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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令第28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于2000年2月3日发布,并于2014年7月29日修正。其中人民币包括纸币和硬币,即我们手中持有的现金。根据规定,我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境内的一切公共和私人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所以,有的单位缴款只收银行卡,不收现金,是违法的。拒收现金的单位,究竟有何隐情?
 
    01
 
    节约成本,规避风险和损失。大家都知道,Pos收款肯定比现金收款省事得多。收付量小的单位,每天几千上万也不觉得,而收付量大的房地产、汽车、机场、医院等,一天的营业额都是超100万。不仅收取时要花费大量时间,而且缴存银行还要承担运送风险。同时,由于专业性不强,很可能会收到假钞,员工和公司难免受到损失。所以,有的单位宁愿给付0.5%的手续费,也要安装Pos机,以降低人力成本,规避风险和损失。
 
    02
 
    可以有效堵塞财务管理漏洞。我们知道,收取的现金在存入银行之前,必然需要人为保管,不同的人存在不同的思想素质,经不起金钱诱惑的人,更容易引发道德风险。无论大小公司,财务管理人员监守自盗的案例,可以说举不胜举。安装Pos机后,每天的营业可以分别直接收入个体工商户私人老板账户,或者大型公司、单位的银行对公账户,从而有效规避了管理人员监守自盗或外部盗窃事件的发生。
 
    03
 
    个别单位强推非现金结算,操之过急,脱离实际,是典型精致利己主义的种表现。从以上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拒收现金的单位始终是站在自己角度在行事,而并未充分考虑到一些特殊群体的诉求,更没有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义务。非现金结算的便利和高效虽然有目共睹,但在当前现实国情下,要全面无条件推行还是存在诸多硬伤,比如个人的年龄、文化教育水平等。我们不能因为公司企业的需要,而对特殊人群的诉求无视,这种过渡是需要时间的。在过渡期,收款单位有必要为消费者提供现金和非现金结算复合手段,而不能随意剥夺他人使用现金的权利,更不能违法。
 
    当然,非现金结算不仅是给收款单位带来便利与安全,也会给缴款人以便利和安全,想掌握一门新技能,也是可以尽量去学习的。与时俱进,很有道理。中国人民银行是管理人民币的主管机关,如果发现拒收现金行为,可以向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投诉。好了,今天分享到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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