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5-06 11:41:3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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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布文件称,对出租自筹住房的租赁企业、住房租赁中介、和自行出租自有住房的个人,按出租面积进行财政奖补。也就是说,把你的房子租出去,政府会给你奖补。

先看《办法》细节。该奖励的对象为住房租赁合同已在合肥市登记备案的,

(1)出租自筹住房的租赁企业;

(2)提供住房租赁经纪服务的企业(即中介);

(3)自行出租自有住房给他人自住的个人。

奖补标准:

(1)出租自筹住房的租赁企业,当年累计出租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年奖励10元。

(2)提供住房租赁经纪服务的企业,当年累计出租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年奖励1元。

(3)对自行出租自有住房给他人自住的个人,按照出租面积每平方米每年奖励12元。

让我们先了解一下,合肥的楼市背景。15年合肥,无论是地价和房价都不高,与长江一带的杭州、南京有着不小的差距。直到2016年3月,上海出台楼市调控新政,南京、杭州楼市调控政策也连番升级,水满则溢,过剩的资源流入合肥,合肥房价出现猛涨。时至今日,58同城数据显示,合肥的城市均价达到了14334元/m2。

房价上涨之后,如何吸引人才,成了大问题。问题的产生实质上源自于供给的矛盾,地方政府通过土地供应来获得更多的土地出让收入,但弊端在于提高了居住成本和工业成本,进而导致个人和企业通过衡量后不愿意向这个地区流入,因此地方必须在这两种竞争性利益之间寻求平衡。

目前,合肥这类“省会二线城市”都开足了马力,全面抢人。其目的,是抓住中国城镇化的“白银十年”,把城市迅速做大做强,并通过高精尖的省会城市带动全省的发展。随着落户条件不断放宽,人口在迅猛增长,城市的竞争压力越来越大,如何解决外来人口,居住、生活、配套设施成为最尖锐的问题。面对这些问题,很明显,合肥把问题的解决途径,投向了租赁市场。

政策方针很明确,大幅增加市场里“可供租赁住房”的套数。地方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租赁体系和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盘活社会存量房源,鼓励住房租赁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可以想见,奖励拥有多套房的家庭和个人出租其“多余住房”,是对于房地产出路的一种新的探索,并没有拘泥于公租房、廉租房范畴,而是真正试图盘活存量房源,最大限度的保障外来人口的安居宜居,而这又会带来怎样的影响呢,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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