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5-10 16:01:4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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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女士的问题,主要是个身份问题,假如郭女士是个正式工,就不会存在这样的问题,假如郭女士是个临时工,也就不存在“退职”问题,一但辞退,应该什么都没有了,但郭女士还有25元钱。这就应该弄清楚这25元钱是什么钱?
 
    按郭女士说的情况:从1974年到1986年以临时工身份在北京化工实验厂工作,1986年被辞退后,她每月领取退职生活费25元,1994年调整为75元并延续至今。过去的退职,即使正式工通常也是退职时一次结清了,而退休则不同,是月月领取的,病退也一样。但临时工则什么都没有,一日不工作,一日就和工厂或单位没了关系。
 
    在86年时25元更象是病退正资,而非退休工资。当时工资都很低,假如74年参加工作到86年,一般企业的工资应在60元左右。到1994年,这样的工作年限,工资应在百元左右,由于当时全国一盘棋,除了有点地区差别外,基本工资都是一样的。
 
    随便找财经网认为,至于郭女士应该不应该享受正式职工待遇。在当时的环境下,不是由企业说了算的。计划经济条件下,每一个工人都是由上面计委拨的指标,企业并没有随便招工的权力。综合郭女士的情况,不是正式工,肯定不是退休。临时工退职本来没工资。但郭女士还有25元,按她的情况,很象病退工资,特别是94年又涨到75元,基本符合或者说类似于当年病退工人的情景。
 
    因此,我们是否可以作个大胆的猜测。这是否化工行业一种特殊的情况或特殊的待遇,或对郭女士的一种补偿。因为过去虽然工资都很低,国家对特殊的工种或行业还是有点特殊政策的。但郭女士这里有个特殊点,就是94年以后,养老的统筹就社会化了,归劳动部门的社会保险部门了。由于郭女士的75元不是病退或退休工资,也就不能进入社保所,随着大家工资的增长而增长了。所以,一切还要由郭女士当年的具体情况来决定究竟应该怎么,现在仅凭有限的资料是没法断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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