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5-11 12:38:5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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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使用有“前科”的专车司机也有错?

滴滴专车司机杀害空姐的案件,引起了社会各方面已经极大关注。

5月10日,@平安郑州发布消息,5月6日凌晨,郑州市航空港区发生一起命案,受害人李某珠(女,21岁,山东济南人)在搭乘网约车途中被害,网约车司机刘某华(男,27岁,郑州航空港区人)有重大作案嫌疑。经专案组调取事发地附近多路监控,顺线追踪,显示嫌疑人刘某华作案后弃车跳河,现警方正在相关区域全力展开搜捕。

同一天,滴滴针对媒体报道的21岁空姐李女士搭乘滴滴顺风车遇害一事,也发布公告,向受害者家属及公众道歉,表示已经成立专项工作组,密切配合警方开展案件侦查工作,并向全社会寻找作案人刘振华线索,给予最高100万奖励。。同时,滴滴承诺将全力做好后续工作,全面彻查各项业务,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值得注意的是,在包括滴滴在内的相关各方都在积极采取措施,捉拿犯罪嫌疑人的同时,也有媒体报道,说滴滴专车中有多少多少曾经有过违法犯罪“前科”的专车司机,将此起案件发生与使用有“前科”的人联系起来,并以此来证明滴滴应当承担多大责任。 这就有点难以让人理解,也显得有点跑题了。我们说,滴滴作为专车平台,在平台服务的范围内,发生专车司机具有杀人嫌疑的案件,是谁也不希望发生的事,也是滴滴方面需要履行查凶的义务,并对受害人家属进行安抚和帮助,做好相关的后续工作。在此基础上,承担一定责任。但是,将专车司机可能存在的杀人嫌疑,与滴滴专车用了多少有“前科”的人联系钩来,确实太过牵强,也有点欲加之罪的感觉。

我们不禁要问,假如在此次案件没有发生前,滴滴方面拒绝使用这些曾经有“前科”的人,且消息经过媒体报道,舆论又会如何评价、如何对待呢?会不会说滴滴有歧视行为,也要受到谴责呢?要知道,长期以来,包括警方在内,各方都反复强调,要社会各方面不要歧视有“前科”的人,要帮助他们一起改正错误、重新做人。其中,给他们重新做人的机会,给他们在社会上发挥作用,是最重要的方面之一。如果因为有“前科”就谁也不用他们,谁都歧视他们,只会让他们在绝望中继续萌生犯罪动机。

这也意味着,滴滴专车给这些曾经有“前科”的人就业机会,并不是一件错误的事,完全不应当把滴滴用有“前科”的人与此起案件联系起来。如果滴滴因此将所有具有“前科”的人全部赶出滴滴专车行列,所带来的可能是更大的麻烦、更多的负面作用。一些有汽车、但无用场的有“前科”者,要么重回犯罪老路,要么将手中的汽车变成“黑车”,从而给治安管理带来更大的压力。

我们决不认为滴滴在此起案件中毫无责任,滴滴方面也已经用行动证明在此起案件中有一定责任。但是,也决不同意将案件的发生与滴滴使用有“前科”的人联系起来。滴滴用有“前科”的人,也是为社会做贡献。需要吸取教训的是,如何更好地对专车司机进行教育,如何让有“前科”的专车司机能够做一名真正对社会有用的人。

滴滴已经推出了“洪流战略”,把工作重心转向供给侧,以提高专车司机的素质、加强对专车司机的服务等为共享汽车注入更多新能量。相信只要工作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类似案件会得到更好的防范和有效控制,切不可因为一起个案的发生,就全盘否定滴滴在这方面做出的努力,在使用犯有“前科”的人方面所做的贡献。把贡献与问题对立过来,也是不实事求是的表现,需要冷静、理智、客观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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