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5-13 13:04:1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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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信息港认为这样是非常不合理的,会给用户带来非常的不舒服的感觉。一般来讲,许多女性用户在消费的时候,为了省快递费都会尽可能达到免运费的这样一个消费额度。那么既然在购买时已经非常在意快递费这个东西了,到了门口了,也就是说所谓的最后三百米,还要加收一块钱才能拿到货,这感觉有点强制消费,是不能接受的,是不合理的。随着快递业务的发展,有很多的丰巢呀,还有这个菜鸟驿站呀,还有一些自提柜呀,还有人楼下的门卫啊,都是可以很方便的在本人不在的情况之下帮忙来说快递的。放到楼下便利店并不是唯一的快捷的选择。收费一块钱虽然不贵,但很多时候影响人心情的并不是钱的问题,是心情的问题。现代人工作比较繁忙,都比较焦虑,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因为这一块钱可能就会让他心理产生不舒服的感觉,对这个快递公司或者是甚至于是这个商家都会产生不好的印象。

    另外一个角度,作为常识来讲,假如双方要达成一个新的协议,就是类似于像这种本来快递你应该给我送货上门,现在你相当于是要更改派送的地点,这样本身也是无可厚非的,但是你一定要通知我,也就是说要双方都同意才能达成这样的更改。但是你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之下做给我放过去了,并且还不是免费的还是要让我再交费的。这种情况快递员极有可能被投诉,如果我是公司快递公司负责处理投诉的员工这种投诉我是一定会让它成立的。就让快递员引以为戒,试想如果每个快递员都这么办,对快递公司的商誉是一个非常大的影响。

另一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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