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5-14 09:13:0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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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同妻维权类的案例每次都觉得这些女孩子是真的缺少相关知识,误入歧途很辛苦。我以前听一个年轻的女编辑讲类似案例时她的感受总是又痛惜这些女孩子,又愤恨社会对男同的“歧视”。我就和她说,你是学中文的,有没有听过“断袖分桃”这个成语?我们中国古代的君王,有男男嗜好的,是不是都有老婆?她不懂,就问我到底想说什么。

  我说许多女孩子都对男同有错误的幻想,认为和一般的人不一样,是个“特殊物种”。但是事实上他们和普通人一样,也有要孩子的需求。我们国家自古以来就对有这类偏好的人非常宽容。古代的男同你看那些历史记载就行,他和自己的同性爱人你侬我侬,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性需求,他一样娶老婆是为了满足自己要孩子的需求。两个男人不能生孩子,所以一定需要一个女人。
 
  我时常去听LGBT的讲座,给国内的一些编辑提供素材的同时自己也当个兴趣爱好看他们的生活。其实欧美这套参照一夫一妻制度设计的男同伦理历史还没40年。简单来说就是两个男人相爱是“道德”的,三个男人就不道德。但是现实不是那么回事。在欧美所有的统计里面,男同群体拥有的伴侣数量和更换伴侣的频率都是最高的(女同却比一般人要低)。
 
  那你在只能两人相爱的基础上,怎么满足他们要孩子的需求呢?各个国家的处理都不一样,英国是互助代孕,让女孩子自愿拿低价给男同代孕,国家补助医药费用,美国是商业代孕,让男同自己出钱去雇人。德国等欧洲国家禁止代孕,让男同去领养。
 
  但是我国有个地方不一样,我国台湾地区提出的叫“多元成家”。两个男人之外还可以加入更多的家庭伴侣。这个家庭伴侣可以满足他生孩子的需求。比如我之前就听过一个台湾的编辑讲他自己的故事,他开始时有两个女性伴侣,是对亲姐妹。后来又有了一个关系很好的男性伴侣。他们想四个人彼此一起生活。所以一直就支持多元成家的理念。他和他的男友都想要孩子,就想那对姐妹分别给他们一人生一个。这样这两个孩子就能成为他们四个人的爱情结晶。
 
  在知道这样的知识之后,有了这样的一个背景补充。我就会问那个觉得自己是被人陷害的同妻两个问题:第一,你的丈夫和你结婚后有没有发生性关系?有。
 
  再问第二个,期间有没有采取避孕措施?没有。
 
  那你告诉我,你丈夫那么做是为了什么?要孩子。
 
  那摆在你面前就两条路。你觉得和他生活不错,但是他有一个很特别的嗜好就是要和男性发生关系。你可以容忍这个嗜好和他继续生活一起抚养孩子吗?
 
  能,那么就继续,提醒他注意安全,别得病就好。不能,那么就离婚,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就两条路,你自己选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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