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5-16 15:02:2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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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多人是仇富心理,他们见不得人家企业做得好,他们在想如果我能开得起这样一个企业或者我爸爸能开得起那该多好啊!开不起怎么办,我骂他,我让他变臭了,我心里就平衡了。很明显,你们中有很多人就是这样的人,鸿茅药酒那是多少中医大师研制出来的,他一个西医懂中医吗,就给人家企业抹黑,乱扣帽子,导致人家企业差点破产,如果人家企业真的破产了,你们这些人中有多少人愿意养人家的职工?当然,对于这件事情的话,对于这件事,相关纪检部门、检查部分,应介了调查。实事求是,如果这位医生揭露的是事实,广告宣传与实际情况不符。那么按相关法律对生产企业进行处罚,对违反规定的执法人员追究法律责任。反之,也一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去年12月,医生谭秦东发了题为《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的网帖,鸿茅药酒以他恶意抹黑造成自身140万元经济损失为由报警后。2018年1月,内蒙古凉城警方以“损害商品声誉罪”将他跨省从广州抓捕。鸿茅药酒及内蒙古凉城警方跨省抓捕的行为引起舆论高度关注。
 
  对于鸿茅药酒的问题,医学会和中山大学的人有一百种办法证明谭一句话都没有说错,说白了,鸿毛本身就是靠夸大广告起家的,根本经受不住半点质疑!如果真开庭输的肯定是医生,当然不一定承担刑责,但是民事上他肯定输,谁主张谁举证,你说他是毒药,你得有证据,几个案例引用点网络传言那肯定是得不到法院认可的,实际的检测和实验数据医生有吗?显然是没有,那么他输的面大多了,当然更倾向于民事。
 
  当然咯,别人不需要管,有毒工商会查,你被偷了,不需要报案,警察会去抓小偷的,有人违法乱纪不需要举报,纪委会查的,你的孩子在学校遭受校园暴力,不需要说,老师会查的,告诉你个现实,你不说,别人也不想去管,他们的思想和你一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回家睡觉最舒服。
 
  我们的法律还往往囿于“补偿性”赔偿,结果往往是受害人即便通过法律诉讼,最终得到的结果也是“得不偿失”,作恶的个人和企业往往由于作恶成本太低,并不畏惧惩罚,也不敬畏法律!立法应该跟进啊!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人类文明进步的路上,总有些正义善良的人付出代价。因为他动了那些专权霸道之人的利益。但在历史的滚滚洪流中,没有谁能阻止人类的文明进步!一切小丑都会被洪流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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